一直不太懂為啥有人那麼愛喝酒,今天總算又明白一些了,今天下班後,去挑了國中同學雞排的新居禮物,本來想送他好神拖,後來想想這個說不定她早就買了,後來到水母家附近某家洋酒行…
一進門頂上略禿的老闆就對著我們手上的飲料打趣的說:「人來就好,還那麼客氣帶禮物」而且還死命的想喝的樣子,還好水母夠機警說下次在買沒喝過的孝敬他。
之後老闆跟我們推薦可以送紅酒或威士忌,依據老闆個人的比較和打分,我選了一瓶藍紳12年威士忌(老闆評75分),一來我對紅酒沒啥好感,二來上回在葛瑪蘭酒廠喝威士忌的印象挺深刻的,當場老闆也阿殺力請我試喝我選的這種酒,完全符合喝過威士忌人的形容,入口香辣、入喉滑順,比葛瑪蘭好喝歐。